用户分类
供水价格
(元/立方米)
污水处理费标准(元/立方米)
到户价格(元/立方米)
适用范围
居民
生活
用水
“一户一表、抄表到户”居民用户
1、第一级水量(每户每年240 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水量)
1.55
0.85
2.4
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(指物业服务、门卫、消防、车库)等生活用水;普通高等学校(包括大学、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)、高中(普通高中、成人高 中)、中等职业学校(包括普通中专、成人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)、初中(普通初中、职业初中、成人初中)、小学(普通小学、成人小学)、幼儿园(托儿 所)、特殊教育学校(对残疾儿童、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)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;敬老院、孤儿院、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、收容服务场所用 水;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、食堂用水;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、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;宗教场所(指经县级及以上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)的生活用水。
2、第二级水量(每户每年240-300 立方米的用水量)
2.33
3.18
3、第三级水量(每户每年300 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量)
4.65
5.5
非“一户一表、抄表到户”居民用户(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)
1.6
2.45
非居民生活用水
1.7
1.2
2.9
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全部用水。
特种用水
2
3.2
高尔夫球场、桑拿、水疗等用水。